福康养老专家服务团,一个专注养老、公益服务的公众号,欢迎关注! 众所周知,居家养老是基础,应高度重视、大力发展,但实际上最不重视,目前对居家养老的投资与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相比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很少,真正市场化开展的居家养老项目极少(现有“红火”项目多是政府“买单”),目前正常进行的居家养老项目多为政府搞试点,近些年政府年年开展居家养老试点,但一直没有带动市场化的居家养老加快发展。 一、居家养老发展目前存在问题 1、专业服务机构少,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目前专业开展居家养老的服务机构很少,而市场化运作的机构更少,特别是大多数机构养老基本都还没有向居家养老提供延伸服务。有些机构虽打着居家养老服务的“招牌”,但很多仅是从事中介性服务或主要目标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2、居家养老消费需求总体不旺。这其中既有部分老年居民收入偏低的原因,也有当前老年人崇尚节约、不舍得居家养老消费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政府对激发居民养老有效需求用力不足。多年来政府对养老业的政策一直是增加供给的政策,基本没有刺激需求的政策。近两年出台了一些居家养老政策,均是针对供给端。 3、对居家老人身体状况远程监测不到位。子女对居家老人最大担心是其身体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如何办?尤其对“空巢”老人子女而言,对“居家养老”服务最大的希望是一旦老人身体发生突发状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解决,但目前大多数“居家养老”不能满足此项需求。 4、居家养老服务多数没有开展医养结合及智慧化服务。目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居家养老,主要是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没有社会化的生活照护;长护险中的“家护”主要是以医疗护理和康复护理为主。而有些家政或物业机构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多数是生活类的服务而又缺乏医疗服务,因此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远不到位。特别是“一体多病”老人,因不能在家中享受医疗服务,导致居家养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老人最迫切的需求,即生病后还需去医院。 5、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对称,服务内容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特别是没有解决刚需。从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服务情况来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单一、规模较小、层次低。项目主要集中在对老人的日常照料、打扫卫生、代购商品等。而老年人在情感交流方面的需求较多,同时在获取信息方面的需求也逐步增多,但在实际居家养老服务中,提供的这方面的服务较少。居家老人对医养结合的需求强烈,但现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多数是刚成立时间不长的小公司、不是医养结合机构,难以提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现有的一些服务并没有解决老人迫切需要解决的“刚需”,如谁来给失能老人洗澡?失能老人生病可否在家里打针?住房没有电梯的失能老人上下楼怎么办?如空巢老人生病到医院看病谁来陪?有些老人记亿不好,经常忘记关煤气、经常出去忘记锁门怎么办? 另外,有些大型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借新旧动能转换之机大批建设所谓的康养基地、康养小镇、养老社区等,但多数是借康养旗号搞房地产,许多企业建设了一批面积较大的居家养老设施,指望出售或长期租赁之后再开展旅居型的居家养老服务。这种方式的居家养老与我们平常所讲的居家养老“格格不入”,很有可能会造成重复建设或闲置浪费(因为多数老人希望在原居住地开展居家养老)。这一问题应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居家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1、服务主体不清,对市场化主体培育不够。理论上讲,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应该是独立于公权力部门的企业或民间社会组织。但目前真正的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到底是谁,是政府还是企业、社会组织?好像都是但好像又不全是,目前看,服务主体主要是政府,目前所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基本都是政府购买服务。服务主体不清,导致服务责任不明,一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目的是“紧盯”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而不是如何开拓市场、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目前除政府开展了一批居家养老试点外,真正市场化、社会化开展居家养老的机构并不多,因而市场配置资源的应有作用难以发挥。 2、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健全,服务质量难以评定。在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中,服务标准欠缺,服务流程和监督规范欠缺,同时由于老人身体状况和言语表达能力差异较大,较难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科学而有效的评定,也无法科学地考核他们的业绩,进而影响服务质量。 3、对居家养老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认识不到位。开展居家养老机构多数是想“赚”政府的钱,没有从社会化和市场化角度推进服务,特别是忽视了老人的个性化服务和刚性服务需求。 4、“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发展不充分,影响居家养老发展。“互助养老”是资源配置和复合价值最高的养老方式,对居家养老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政府对“互助养老”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居家养老发展。 5、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互割裂,没有融合发展。“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是相互支撑、密不可分,二者应同步融合发展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近些年,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了许多,但没有同步发展居家养老,所以社区养老也难以发展。我们认为,单纯的社区养老就不应该存在。 6、机构养老对居家养老缺乏有效带动。目前除少数大型养老机构外,大部分中小型养老机构由于自身没有住满,还没有向“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这使得“居家养老”缺少基础支撑。实践证明,单纯由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承担居家养老任务难以胜任。因此“机构养老”向“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提供延伸服务迫在眉睫,特别是医养结合机构不但是“机构养老”的重要力量,也应该是“居家养老”的主体力量。 (本文执笔人:朱孔来,济南大学二级教授,福康养老专家服务团常务副团长;联系方式:13969012678) ● 对养生、康复、养老辅助器具同步开展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建议 ● 关于取消“社区养老”提法、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更多用于居家养老的建议 ●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全覆盖的对策建议 ● 养老新观点:应建立“新时代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 深化医养结合研究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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