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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老人需要或愿意选择机构养老?调查1.1万名老人后,我们发现结果不容乐观

发布时间2024-04-08 18:02:11  浏览次数:

 

有多少老年人需要或愿意选择机构养老?

这是机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也关乎老年人的需求满足,并影响政府部门的需求侧管理。

本文基于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简称CLASS)在全国28个省(区、市)获得11418位老年人个体数据,使用潜类别模型及四个指标对“机构养老”进行测量,同时使用混合回归模型对两组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据此,可以获得更准确的我国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数据,并提出更精准有效的对策措施,促进我国机构养老服务业更合理有序地发展。

数据分析过程不再赘述,以下直接说结论与建议。

 

 

-01-

研究发现5个有意思的结果

第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型给付提高了机构养老意愿,而福利型给付降低了机构养老意愿。

养老金收入对机构养老意愿具有在1%水平显著的正向影响,养老金月收入每增加一元,机构养老意愿上升0.0164%(优势比OR=1.000164,下同)。救助金对机构养老意愿的影响也在1%水平显著为正,救助金月收入每增加1元,机构养老意愿上升0.15%。高龄津贴则对机构养老意愿具有10%水平的显著负向影响,高龄津贴月收入每增多1元,机构养老意愿降低0.23%;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影响系数也为负,但不显著。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养老金、救助金都属于保障型给付,满足的是老年人基本或最低的生活需求,且救助金领取者本身属于民政“兜底”的机构养老收住对象。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则属于福利型给付,满足的是老年人更高层次的需求。

已有研究表明,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真正偏好的养老模式是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之间是替代性的消费,而非互补型消费。按照需求层次理论,保障型的救助金、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增加能提升满足老年人最低或基本需求的机构养老的意愿。而随着福利型给付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更有支付能力去消费其更偏好的居家社区养老,因此降低了机构养老意愿。这说明老年人内在的需求偏好才是决定其养老消费模式的真正原因,并非直观认为的那样,老年人不去机构养老是因为支付不起,进而推断当老年人收入水平提高了,就会增加对机构养老服务的消费。

第二,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随着收入来源稳定性的上升而相应增强。

财产性收入、养老金、家庭成员/自己劳动或工作所得、政府补贴或资助的回归系数依次减小。相比对照组的自己劳动或工作所得,财产性收入为第一来源的机构养老意愿上升了79.39%,养老金为第一来源的意愿提高了73.06%,家庭成员为第一来源的意愿提高了38%,而依靠政府资助或补贴的意愿则下降了6.48%。

这五种第一位收入来源中,财产性收入、养老金的稳定性最强,老年人对其支配权最大,其次为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收入或资助,而相比之下,自己劳动或工作所得、政府或社区的补贴或资助的经济稳定性更低。

不难看出,回归系数的差异反映了五种收入来源的稳定性对机构养老意愿的影响差别,说明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须有稳定持续的经济收入来源做支撑,并且从回归系数的大小来看,相比养老金、救助金等社会保障的收入高低,收入来源稳定性对机构养老意愿的影响更强。

第三,熟人社区、非农社区的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高。

社区类型中,相比对照组的街坊型、单位房或保障房社区,商品房小区或高档住宅区、农村社区、村改居或村居合并或城中村的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更低,分别低了6.39%、20.1%、24.9%。

居住在街坊型、单位房或保障房社区的老年人具有某些相似特征,如长期交往频繁、同一单位、同属低收入人群,彼此间具有更强的同侪影响或从众心理及行为,并且通过比较回归系数的大小,发现农村社区老年人比城镇社区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更低。

第四,社区医养服务尤其是医养结合、老年活动场所或设施更多的,能提高老人的机构养老意愿。

就社区医养服务的影响而言,相比对照组的无养无医社区,有医无养、有养无医、医养结合都能显著提高机构养老意愿,分别高出1.29倍、3.31倍和5.44倍,说明养老服务具有基础性作用,而医养结合的作用更强。社区养老场所或设施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每增多一种场所或设施,机构养老意愿提高8.972%。

社区作为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之间的承接过渡场域,兼具“准机构”“近居家”等多种生活模态,提供集体交往、团队活动等生活环境,这使得社区养老环境接近机构养老,能促进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的生活方式,更利于老年人从居家养老向机构养老平稳对接。

第五,男性、无配偶、城镇户籍、更年轻、更高学历、更健康、更少子女等特征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更强。

“30后”及之前出生、“40后”、“50后”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依次提高,说明机构养老越来越被更年轻的老年人所接受。“40后”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高出67.72%,而“50后”老年人高出2.07倍。

相比文盲学历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最强的是高中学历老年人,其次为初中学历老年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老年人,三类老年人的意愿分别高出66.54%、36.34%和49.95%,而小学学历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低出1.65%。比较回归系数的大小可以看出,高学历老年人的意愿更强,低学历老年人的意愿更低。

男性比女性的机构养老意愿高22.11%。已婚有配偶的老年人比无配偶老年人去机构养老的意愿低27.41%。城镇户籍的比农村户籍的意愿高47.89%。老年人健康程度每提高一个单位,机构养老意愿则平均高出10.66%。儿女数量每多一个,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则平均低11.49%。

从本文混合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可知: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保障型给付提高了机构养老意愿,而福利型给付降低了机构养老意愿;
收入来源稳定性的上升也会相应增强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并且相比收入的高低,收入来源稳定性的影响更大;
熟人社区、社区医养结合、老年人活动场所或设施配置能提高老人的机构养老意愿;
男性、无配偶、城镇户籍、更年轻、更高学历、更高健康程度、更少子女等特征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更强。

CLASS2018年数据显示老年人有机构养老需要的占41.69%,本文使用潜类别模型及四个测量指标,识别出样本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为6.13%,老年人机构养老需要与机构养老意愿之间相差35.56%,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梗阻或脱节。

 

-02-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应注意区分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要、意愿、需求、使用、消费等不同的概念和阶段。

 
 
 
 

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要更多取决于自身的主观偏好(如喜欢集体生活)或客观必需(如失能);

机构养老意愿更多取决于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模式及意向养老机构的认可和接受,症结更多是目前被问诊较多的供需失衡、资源错配等供给侧原因;

既有机构养老意愿又有购买支付能力则形成了机构养老需求,故从机构养老意愿到机构养老需求的症结更多的是支付能力问题,既包括政府财政支持,也包括自身收入;

机构养老消费则主要取决于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购买力、机构养老服务价格等原因。

故而,尽管现有研究大多从老年人购买能力不足、供需失衡、资源错配、服务质量等原因入手来解决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困境,但本文认为政策起点应发力于缩小老年人机构养老需要与意愿之间的缺口,在此基础上,再来探究如何提高机构养老需求、机构养老使用或消费等,才更合逻辑,更利于探索如何促进我国机构养老服务业合理有序、健康发展。

依据本文实证结果,提高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首先要提升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服务的认可或接受程度,更应从文化、习俗、认知、偏好、印象、质量等原因入手。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改变老年人及其家人对养老机构传统负面的刻板印象。养老机构的布局设置要符合离家近、离医院近、收费低、入住门槛费用低、服务质量好、居住环境好等老年人的期待,增加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了解,促使形成正面印象;

第二,增加养老金、救助金等保障型给付的水平,并保障老年人对其财产性收入、养老金等来源的自主权,提升第一位收入来源的稳定性;

第三,完善社区医养服务、活动场所或设施,使之更具“似机构”养老环境,发挥好在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之间的承接过渡作用,使得老年人更愿意接受机构养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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