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更多人有机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入住养老中心的老人提供全方位的生活照料、心理安慰等服务,养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接收自愿前来的具有良好素养、有爱心的义务工作者。 ![]() ![]() 1、了解咨询者从何渠道知道义工组织,对义工组织了解有多少。 2、了解咨询者为何要作义工,对义务工作的认识程度,作义工的决心和条件。 3、了解咨询者从事的职业,有何特长,兴趣爱好,要求什么性质的工作,以及可利用的闲暇时间 ![]() ![]() 1、介绍义工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2、介绍义工项目,针对咨询人的特点具体介绍适合其特点的项目。 3、介绍规则要求: (1)必须有爱心、恒心、责任心,并有一定的业余时间; (2)至少报一个服务组,服从组长管理。 ![]() ![]() 1、需要提供本人1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填写志愿者信息表。 2、新义工编入服务组后,并给予编号发给义工证。 3、新义工经服务组培训合格后正式参与服务,签订《义工工作保证书》 4、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对服务小组的义工做好工作安排,服务小组组长协调组员的服务时间,并做好详细的活动记录表,报院长室批准。 ![]() ![]() 1、服务小组由10-15人构成(最多不超过20人),为义工志愿者开展和参加服务活动的基本单位。 2、服务小组应自主组织开展活动,促进组员间的沟通交流,培养锻炼组员综合能力,创造团结友爱和谐的氛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或会议。 3、服务小组设组长1-2名,组长的条件是:业余时间较为充分、热心公益、愿意服务大家、善于沟通协调。组长由组员推选产生。 4、组长负有承上启下的职责,要加强与组员及上级负责人的沟通联系。上级的通知和要求,应及时传达至所有成员,并做好反馈报告。 5、组长应认真做好会议和活动的记录工作,每月月底报告活动开展及人员变动情况。遇有组长变动,记录本应移交。 6、活动信息统一及时在宣传栏和上网公布。 7、组长因故暂无法履行职责的(一周以上),应向组员和上一级负责人说明,并指定专人负责。组长无法履行职责两个月以上的,予以调换。 ![]() ![]() 1、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与服务小组组长排出每位义工的工作时间,并通知各部门与义工。 2、制定出《义工守则》、《义工须知》,让每位义工签订《义务工作保证书》,确保义工的活动不会对中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3、根据需要对义工进行不定期的培训 4、了解义工的工作进度,保持必要沟通,必要时给予帮助。 5、组织义工进行讨论,改进中心工作,促进组织的发展。 1、遵守机构的各项规定 义工有责任遵守中心的各项规定,义务工作以不影响中心正常工作活动为前提。 2、参加中心提供的义工培训 义工有责任参加中心提供的义工训练,了解义工的工作内容及程序,清楚在义务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 3、与中心保持沟通 义工有责任与中心保持紧密的联系,确保沟通顺畅,遇到困难及时与行政人事部联系。 4、尊重受助者人格尊严 义工应尊重受助者,遵守民政部“八不准”原则:不歧视、不虐待、不打骂、不支使、不体罚、不戏弄、不吃老人东西、不拿老人财物。 5、尊重受助者个人信念 义工应尊重受助者的个人信念、宗教信仰等,不得向受助者介绍、宣传任何政治、宗教信念或进行任何商业行为。 6、尊重受助者个人隐私 义工必须对受助者的个人资料保密,任何场合下都不可泄漏。 7、不收取任何回报 义工在服务期间不可接受受助者金钱或任何形式的回报。 8、承诺义务工作的时段 义工有责任对中心承诺志愿服务的时段,以便使机构有足够的时间编制义工计划时间表。如果义工不能在已定的时间参与承诺的义务工作,应提前通知中心,以便中心及早作出安排。 9、参与工作讨论及交流 义工有责任参加中心组织的讨论交流会,将服务过程中的经验与机构员工及其他义工讨论,彼此学习,增进了解,同时也可以探讨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改进提高。 义工服务的对象是中心的入住老人,老年人的体质和心理与年轻人有很大的不同。义工在服务期间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老年人体质较差,不适应剧烈、刺激的活动,比较适合舒缓柔和、简单易行的活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服务部报告。 2、老年人心理较为脆弱,不提倡长时间回忆沉思过去的伤心事,义工应时刻注意,多聊一些轻松、温馨的话题。 3、义工应根据不同性格的老年人选择不同的交流方式。有些老年人喜爱交谈,义工可与之谈论感兴趣的话题,注意倾听。对于不喜爱交谈的老人,不应强求。 4、老年人耳目不敏感,反应比较迟钝。对于听力、视力有障碍的老人要有耐心,可适当提高音量,减慢语速。 5、老年人记忆力减退,可能记不清刚见过的人,刚发生的事,义工应耐心帮助回忆,不可急躁。 6、不要替老年人保存贵重物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不要在服务过程中,动用、借用老人物品或托付老人为个人办私事。 7、老年人情绪不稳定,义工应避免使老人情绪激动,尽量保持老人情绪稳定。 8、请勿将私人电话告诉受助者。 9、服务须准时,以免服务对象久候。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延迟,请尽快与中心联系。
|
关注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微信商城:在线购买
Copyright 2018-2021 山东福康养老服务评估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0040491号-1
联系电话: 1396901267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7号 邮编: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