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康养老专家服务团,一个专注养老、公益服务的公众号,欢迎关注! 医养结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概念(国外没有医养结合概念,与此类同的概念是“整合照料”)。 我国最早是2005年由郭东等人在其发表的《医养结合服务老年人的可行性探讨》一文率先提出医养结合,当时未引起重视。 2000年太原率先开始医养结合实践探索。 2011年民政部首次提出养老机构要发展医养结合,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明确提出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 2013年国家密集出台医养结合相关政策,2013 年 7 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加入了医养结合内容,为医养结合快速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均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并提出了医养结合的具体措施,鼓励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 这几个文件是我国发展医养结合的最高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医养结合的发展方向和实施举措,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实践。 2014 年 11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明确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的功能定位,细化了配置标准,为养老机构新办以及配套设置医疗机构提供了行动指南。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计委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相关任务和措施,使医养结合的政策和实践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16年6月,民政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50个试点市( 区);同年9月,国家卫计委、民政部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40个试点市( 区);之后,有22个省(区、市)先后设立了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2018年2月,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山东省成为目前全国惟一的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份。 2019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15项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深入推进。 2022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设置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三个示范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 (本文执笔人:朱孔来,济南大学二级教授,福康养老专家服务团常务副团长;联系方式:1396901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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