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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生、康复、养老辅助器具同步开展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4-27 17:18:05 阅读次数:

 
 
 

近几年我国健康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较快,基本形成养生、康复、养老三大产业“板块”。目前辅具配置手段以个人购买为主,由于价格较高,大部分中高档辅具难以进入普通居家家庭,已进入居民家庭的也存在很大程度的闲置浪费。为解决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对康复辅具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少数省份对养老辅具也已开展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总体来看,目前对康复辅具很重视,对养老辅具比较重视,但对养生辅具不重视。我们认为养生辅具对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具有重要作用,也应与康复、养老辅具一样引起足够重视。在目前社会各界对大健康越来越重视背景下,加快推进养生、康复、养老三大“板块”辅具进家庭、进社区显得特别重要。基于此,我们建议对三大“板块”辅具应同步开展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01

必要性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实现健康老龄化,离不开健康辅助器具产业的支撑。特别对老年人、残疾人、术后伤病人而言,如能用上适宜辅具不但可以大大提升身体素质、生活品质、幸福感和获得感,而且也能有效降低护理难度、大大提升护理效率以及照护机构的经济效益。同时辅具产业链长,横跨制造业、服务业、健康产业多个领域,及时解决辅具推广应用实践中存在问题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也具有重要意义。

调研发现,目前三大“板块”辅具推广应用实践中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1.资源共享不够。目前多数人是通过购买途径获得相应辅具,往往“新鲜”一段时间后不经常使用甚至购买新品后弃用原有辅具,闲置浪费问题比较突出。同时,三大“板块”辅具之间各自服务特定对象(如养生辅具主要针对高消费群体、康复辅具主要针对残疾人及术后伤病人、养老辅具主要针对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基本是“各干各的”,“交叉”使用不够,没有做到资源共享。

2.向社区“下沉”不够。许多辅具特别是中高档辅具在社区布局基本是“空白”:养生辅具多布局在高消费场所,社区居民一般用不上;康复辅具主要布局在医院、康复机构及残疾人家庭,术后伤病人及需要康复的老人如何实现在家中或家门口康复是一大难题;养老辅具主要布局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的老人一般用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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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需衔接不够。一方面是需求引领供给不够,如有些辅具研发往往追求技术上“高大上”而没有充分考虑实用价值,导致价格不菲还不一定实用;还有的辅具过于追求降低护理难度、提高效率而忽视使用者“感受”甚至应有的“尊严”,导致护理人员喜欢而使用者不喜欢。另一方面是供给难以创造需求,特别是辅具推广应用过程中缺乏在社区让居民免费体验“环节”和相应措施,许多居民需要却不知是否实用、不知质量如何、不知今后是否经常用而不能下决心购买。

4.居民有效需求不足。表面上看,目前辅具市场潜在需求很大、供给相对比较充足,但由于价格普遍较高,而生产企业由于量产少、成本高难以低价销售,一般居民虽有购买欲望但受支付能力限制最终难以形成有效需求。

5.配置过程中出现逆向选择。中高档辅具使用效果好但价格高,考虑到经济成本,许多人实际购买过程中往往选择效果不好的低档器具,不但贻误自身健康,也导致辅具生产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进而影响辅具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转型升级。

6.对养生辅具重视不够。养生辅具对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受重视程度远不如康复和养老辅具,各地均未开展租赁服务试点,也没有相关支持政策。

7.总体推广应用力度不够。养生辅具目前高消费群体使用多,向全人群推广不够;康复辅具目前残疾人及术后伤病人使用多,向老人推广应用不够,大多数老人应该康复但很难“应康尽康”;养老器具受老人支付能力弱、注重节约及重视老人远不如重视孩子的观念影响也难以在普通家庭中广泛推广应用。

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辅具配置手段以购买为主造成的,同时与政府对辅具推广应用出台的支持政策较少、缺乏便民及低成本使用措施有关。如能对辅具特别是中高档辅具在社区广泛开展免费体验和租赁服务,上述大部分问题可迎刃而解,不但有利于保障居民大健康及推进健康老龄化,还有利于激发新消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因此,对养生、康复和养老辅具同步开展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并借此探索资源共享及激发居民消费的新模式、新路径是完全必要的。

02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加快健康产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就近就便满足居民养生、康复和养老辅具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并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核心,以推进各类适宜辅具在社区让更多的居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经常用,最终实现精准化、便利化、品质化、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为目标,以推进三大“板块”辅具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能、降低成本为导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手段探索辅具社区租赁服务适宜的路径和模式,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依托典型示范,推动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由点向面加快发展。

03
试点目标

1.推进三大“板块”辅具资源共享。三大“板块”辅具各有特点,一般家庭单独购买某一类产品后不一定经常使用会造成闲置浪费,且由于价格高许多家庭不愿意购买。为此试点应主要探索资源共享的路径和模式。

2.推进三大“板块”辅具同步进社区。目前三大“板块”辅具空间布局的主要场所均不在社区,针对社区布局基本是“空白”的现实,试点主要应探索辅具主要在社区布局的路径和模式。

3.推进三大“板块”辅具让更多的居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经常用。试点应着重探索通过展览展示、免费体验带动租赁消费的路径和模式,让所有社区居民只要想用就能用得上,对效果好的产品能够经常用;同时探索租赁消费补贴的路径和模式,解决一般居民家庭“买不起”但能够用得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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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辅具租赁服务有效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严重滞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上水平、提高质量、提高效率离不开智慧养老和适老化新产品的支撑,同时推进健康老龄化必须让更多老人积极开展养生保健,半失能老人要积极开展康复,这都离不开养生、康复类辅助器具产品的支撑,因此养生、康复、养老辅具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大有用武之地。试点主要探索辅具如何有效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路径和模式,特别要探索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信息技术的融合,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网络化、智慧化及连锁化。

04

方式方法

1.筛选适宜租赁服务的辅具产品。委托相关机构或租赁服务企业筛选值得在社区大力推广并适宜租赁服务的辅具产品。遴选产品时应遵循如下原则:(1)系健康养生、康复、养老领域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一般要具有相关专利);(2)实用价值大,适宜在社区和居民家庭推广应用,能够大大提升用户身体素质、生活品质、幸福感、获得感和应有尊严;(3)价格适宜、性价比高、经济实惠;(4)以中高档产品为主,可租可买;(5)质量稳定可靠,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6)能够有效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7)能够促进医防融合、医养结合、康养结合。在筛选过程中,要注重审核生产商的检验合格报告及品牌证明,委派专家组现场考察,把好源头质量关。

2.在社区建立相对固定的辅具体验馆(站)并巡回展示体验在所试点的社区由租赁服务市场主体牵头建立相对固定的辅具体验馆(站),可以新建,也可以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科普展厅及社区社会组织等共建,也可以与现有养生馆相“嫁接”。当然,最为理想的路径是与社区居委会合作,充分利用社区现有公益设施和场所,如社区科普馆、老年大学、社区党校,实现共建共享。在体验馆(站)内,给当地居民适宜时间段或一定次数的免费体验机会,体验满意后可租可买,也可以办“消费卡”随时来养生及康复。随着试点规模扩大,要逐步向其他社区延伸,建议与光顾老人多、能提供相应场所的社区机构合作进行巡回展示体验,如前来体验居民较少,就更换新的场所并根据场所规模及时调换辅具产品,让社区居民对所有租赁辅具都能得到充分的展示体验。

3.在展览展示和免费体验基础上开展租赁服务。在展览展示和免费体验基础上,对居民满意的辅具可以租、也可以买,由租赁服务商送货上门并安装,同时培训使用方法。租期内如遇损坏、维护保养、更换等问题,可与服务商线上平台和线下租赁服务网点联系并由服务商及时上门解决。要建立适配回访制度,及时更新不适配辅具,对使用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使用者满意。

4.建立社区租赁服务机构。为方便居民租赁并解决好辅具供应及回收后的清洁、消毒、保养、维修翻新再利用,必须由租赁服务市场主体在社区建立相应的租赁服务机构,可以称之为“XX社区健康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中心(站)”。建议依托相对固定的体验馆(站)或提供展示体验场所的服务机构建立社区租赁服务机构,要根据租赁市场发展实现合理布局,最初先建少数几处,以后随租赁规模的扩大逐步增加。

05

工作步骤

1.搞好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总体设计。一是由政府引导,先请相关部门或有关专家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并充分论证,搞好总体设计,明确服务申请、配置评估、免费体验、服务提供、租赁费用结算、回收清洁消毒、投诉维权等各个环节的总体要求;二是要研究制定辅具租赁服务相关标准及相应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发布;三是筛选确定适合租赁服务的辅具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发布;四是出台辅具租赁服务相关支持政策,特别要明确政府对不同人群的租赁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2.筛选确定租赁服务的市场主体。租赁服务是市场行为,要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引入有前期基础并拥有评估人员、配置人员、康复工程技术等人才优势的企业(如福康养老和澜光科技)作为市场主体具体负责试点全过程各方面工作,特别要做好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辅具供应、回收消杀及租赁服务试点数据采集及监测分析等工作。随着试点规模的扩大,要通过竞争方式不断引入新的市场主体,并注重引导市场主体向多元化发展。

3.建立统一的社区租赁服务信息平台。由政府出资委托符合条件的租赁服务市场主体或相关机构,研发辅具租赁服务信息平台并上线,用于试点期间各方面信息监测与统一管理。信息平台要运用大数据手段及时掌握不同租赁群体、不同辅具产品租赁服务全过程的相关信息并能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实行动态服务、动态管理、线下试点服务与线上信息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并完善信息监测体系,确保租赁服务全流程信息齐全、可追溯。

4.先选择一定数量功能全面、老人集聚较多的社区进行试点并逐步向周边社区延伸在试点社区建立相对固定的体验馆(站),随着租赁服务规模扩大再到其他社区进行巡回展示体验,逐步扩展租赁服务范围。

5.合理布局社区租赁服务机构并加强监管。随着租赁范围扩展,责成租赁服务市场主体及时新建或扩建社区租赁服务机构,以满足租赁服务需求并实现合理布局。对社区租赁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管,严格各环节服务质量,特别要严控产品回收后的清洁消毒。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对社区租赁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认定为“健康辅具租赁定点服务机构”,考核不合格者责令租赁服务市场主体予以更换,如有多个社区租赁服务机构不合格要更换新的租赁服务市场主体,实行优胜劣汰,逐步建立完善的辅具租赁服务管理体系并引导租赁服务市场主体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6.总结经验模式和工作机制并树立典型加快示范推广。对试点情况及时总结,归纳经验模式和工作机制,树立典型并依托典型引路加快示范推广,逐步将租赁服务扩展至每个街道办事处及乡镇,建成覆盖城乡的辅具租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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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1.制定规范的社区租赁服务标准及管理办法。租赁周期可设定为旬、月、季度、半年、全年等期限,特别的辅具也可按日、按小时甚至按次出租,租赁价格按租期时间长短差异化定价,押金按辅具销售成本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要建立服务回访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对租赁产品清洁、消毒、保养、维修等按服务流程严把质量关,有缺陷产品及时召回,搞好风险预警。要建立健全辅具租赁服务标准体系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明确市场准入、运营监管、服务标准,确保租赁服务全流程安全、规范、高效。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租赁服务市场主体制订考评细则,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或绩效考核。

2.加强专家咨询指导。成立辅具租赁服务试点项目专家组, 由项目专家组提供智力支持,确保试点沿着正确的路径逐步深入推进。同时要建立健康管理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技术人员与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合作机制,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3.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有机结合。三大“板块”辅具基本都适合老人,租赁服务的对象多数是老人,为此要将辅具租赁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有机结合并将辅具选配作为社区居家养老的首要工作。对有意向租赁辅具的老人一定要动员成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已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要优先为其选配合适的辅具,具体要做到:先对适配对象身体综合状况及家庭状况进行评估,据此制定适宜的社区居家养老方案或对正在实施的方案进行优化完善,提出明确的辅具配置建议及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既要充分满足其社区居家养老需求及辅具配置需求,又要尽可能降低其费用支出,还要让其充分享受政府相关支持政策。要通过辅具租赁服务,使适宜辅具低成本应用于老人、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并成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的重要举措。

4.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网络微信平台、印发宣传册、到社区进行讲解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的宣传和咨询,提高知晓率和认知度,激发消费欲望,引导社区居民更多通过租赁服务满足辅具配置需求。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民政、卫健及医保等部门要对辅具租赁服务试点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与上级安排的相关试点项目相结合,争取更多资源用于租赁服务试点。政府要进一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具体建议如下:租赁服务企业要享受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的相关支持政策,免费为其提供辅具在社区展示、体验、回收消杀处理等所需场所;为鼓励租赁服务企业对辅具消杀设施上水平,对试点前期所需购置的消杀设施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试点前期因租赁服务企业没有规模效益,政府为其提供贷款贴息;政府要对不同人群租赁辅具给予差异化补贴,特别要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残疾人、术后伤病人以及居家养老对象加大补贴力度,对活力老人、慢病患者租赁养生辅具给予一定补贴;租赁康复辅具费用可按一定比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家庭成员中现有“医保卡”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可用于本家庭成员的辅具租赁消费支出;家庭成员开展志愿服务、助老助残服务积分可换取本家庭成员的辅具租赁消费;对辅具生产企业按其提供租赁服务额度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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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总结近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及部分省份对康复和养老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经验教训,今后对三大“板块”辅具同步开展社区租赁服务试点要注意以下事项:

1.对租赁服务市场主体不必给予直接补贴且不要设置过高“门槛”。健康辅具开展租赁服务是“新鲜事”且是市场行为,必须有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才能充分竞争并加快发展。但据了解,前几年大部分地区试点时对市场主体多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贴且设置的“门槛”过高,导致开展租赁服务的市场主体多为政府“关系户”且数量很少,这些市场主体总是依赖政府优惠政策并以谋取政府补贴为工作出发点,难以探索出有效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试点经验难以市场化推广且试点期间难以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建议今后试点时采取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行为方式确定租赁服务的市场主体,政府相关部门最初可邀请有基础优势的少数几个市场主体率先进入,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给予补贴,而是给予相关政策支持,随着试点规模扩大、租赁服务有较好效益,只要“门槛”不高自然会有更多市场主体进入,有利于形成多元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指导租赁服务市场主体试点前期要注重“多种经营”,特别是租售并行、以旧换新、在市场上回收闲置辅具再利用等;后期要引导其拉长服务链条,特别要注重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租赁辅具产品目录要有开放性。理论上说,任一适合租赁的辅具都可以开展市场化租赁,目录中的产品越多越有利于市场竞争。但据了解,前几年大部分地区试点时进入目录的产品数量较少,且存在一些低档辅具,有的还指定产品生产商。我们认为,这一做法“行政色彩”太浓容易导致辅具生产商的不公平竞争并会限制好的产品进入目录。建议今后试点在确定租赁产品目录时不要指定产品生产商,愿意开展租赁的任一生产商只要辅具符合租赁要求均可申请进入目录,最初产品数量可以少些,以后逐步增多,最终要“淡化”甚至取消目录限制,同时鼓励辅具生产商自行开展市场化租赁服务,通过市场机制让更多适宜辅具进入租赁服务市场。

3.政府补贴要发挥好“药引子”和“四两拨千斤”作用。辅具租赁服务是市场化行为,政府给予租赁服务补贴在短期虽起一定作用,最终需要通过市场机制才能把租赁服务市场做大。但据了解,前几年大部分地区试点时均是依靠政府补贴强力推动,存在补贴范围过宽(如低档辅具也给补贴)、差异化程度不够、所占比重过大、没与其他激发消费政策相结合等问题,导致政府补贴没发挥出“四两拨千斤”的应有作用且影响租赁服务的市场化进程,这是有些试点地区至今租赁服务市场规模不大的主要原因。建议今后试点时,政府补贴要全部面向需求端,补贴重点突出特困人群、能够解决刚需(如失能老人租赁康复护理床及移位机、“空巢”半失能老人租赁远程监测器具等)及原不曾开展康复但通过租赁辅具能实现康复目标的群体,要注重将租赁补贴政策与现有养老助残及居家养老政策相融合,尽量避免部分人群享受多重政府补贴。另外,对不享受基本保障的群体,建议将租赁补贴融入“养老服务券”之类激发消费的政策之中,以集成政策放大政策效果。

 

调研组主要成员:朱孔来;朱孟斐;韩春蕾;蔡璇璇;陈维栋;徐硕;周春莲;丘敏生;李菁;任振福。如需联系请添加微信13969012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