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观点:社区养老不能成为独立的养老方式
众所周知,在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体系中,有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三种养老方式。所谓社区养老是指半失能老人或高龄老人平时在家中居住,但由于家人无瑕照顾,在白天上班时间被送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服务场所,享受社区提供的日间照料或托管服务,晚上再回到家中受家人照顾。在目前的三种养老方式中无论是“9073”计划还是“9064”计划都赋予了社区养老的“重任”。但从实践看,目前真正来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场所接受服务的半失能老人却寥寥无几,社区养老服务难以市场化、产业化,这与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各种养老方式市场化、产业化提出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我们认为社区养老不能称之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的独立的养老方式,也就不应该单独存在“社区养老”的概念。 一、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存在问题 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遍地开花,但利用率很差。目前社区养老是借助社区中的“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服务设施,主要针对半失能老人及高龄老人所开展的日间照料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这些养老服务设施是政府倡导、多部门共建,属于社会公益性质,各级财政、民政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均投入了一定资金,目前各地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谓是“遍地开花”,几乎每个社区及比较大的中心村都有,本是一件为老年人精心打造的民生工程,但由于配套服务跟不上等原因,目前90%以上空置,资产闲置问题十分突出。 2.部分已充分利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用非所建”。有些社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虽充分利用,但主要用于健康老人聚集娱乐,实际上成为社区老年人娱乐活动的场所。这些活力老人在这里是“老有所乐”,而不是“老有所养”,没有发挥出“社区养老”主要服务半失能老人的基本功能。 4.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助老大食堂”享受对象差异化不够。许多“助老大食堂”规定前来就餐的老人条件比较宽泛,并将其作为对老人的一项福利,许多家庭条件较好、不需要提供助餐的活力老人也来就餐,由于就餐人数多给承办单位带来较大负担。许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主要忙于这一事务,“助老大食堂”主要靠政府或集体补贴才能勉强维持,难以可持续。 5.社区养老服务经济效益差。服务机构除了拿到政府相应补贴外,难以通过市场营利,没有市场化运营的积极性。 二、社区养老服务问题产生的原因 3.面向政府做运营,脱离用户真实需求。目前虽有部分大型养老机构托管运营了一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但多数没有开展连锁化、规模化的运营,也没有以此为依托开展居家养老,主要是为了“占地盘”并拿到政府补贴。有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虽托管给市场化的专业养老机构运营,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的,享受政府在房租、装修及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补贴及支持,运营管理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缺乏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事实上,由于日间照料中心床位少(一般为10张床位),专业机构也难以开展市场化运营,一旦失去政府支持,也不可能持续运营下去。实践证明,目前托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这些专业机构并非真正从市场化角度“真心实意”运营好这些设施,在很大程度上是为拿到政府的补贴。目前看,设施无偿使用,政府还要付给运营费补贴。给人的印象是:社区养老成为政府的事,不能市场化。 三、充分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最佳路径——共建“社区医康养综合服务站” 就目前而言,要解决目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资源闲置问题,就必须与社区其他资源共享并集成、集约使用,特别是要充分用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市场化的居家养老,真正发挥好对居家养老的依托作用。目前看,社区内各类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存在许多问题,如: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用房大量闲置的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用房却十分紧张,有许多自行租赁工作场所,高额房租给这些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的正常工作带来极大“困惑”;再如个体诊所和药站“遍地开花”,许多城区不足200米距离有多个诊所、多个药店,有的一个小区也有多个诊所(个体诊所众多且相距很近,彼此之间争夺资源且多数“吃不饱”,不但加剧了“医疗资源总体紧缺与实际利用不充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矛盾,而且有些诊所“借照”经营或工作人员无资质,潜在很大风险);还有一些残疾人康复设施利用也不充分,一些需要康复的老人本可以利用,但由于宣传不到位或位置原因老人一般“用不上”;另外,为开展长护险“家护”服务在社区建立了一批“护理站”,这类机构目前结合“家护”服务同步开展老人自费服务项目的并不多,不但不能满足“家护”服务对象的多元化需求,而且导致“家护”资金支出及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路途往返时间利用“不经济”,长护险“家护”服务没有引领市场化居家养老的发展。 针对上述状况,我们认为解决社区养老设施资源闲置浪费的关键是与医疗资源、康复资源共享以及依托社区养老设施同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同时运营主体应该为市场化的竞争主体,最佳路径是整合相关资源共建“社区医康养综合服务站”,即:以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有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为核心进行共建并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机构,兼并托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残联人康复机构,兼并周边个体诊所、药店及“长护险护理站”等机构;业务工作以就近便捷、均衡可及提供医康养一体化综合服务并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为核心,以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为居民在社区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经常用的综合性健康服务,最终实现品质化、精细化、便利化、集约化经营为目标,以推进各类医康养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升综合效益为导向,多部门联动并整合“各自为政”的服务机构,推动“社区医康养综合服务站”在社区落地生根,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一览子”大健康所需的各方面服务。共建的“社区医康养综合服务站”除具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健康养生机构、康复机构、“长护险护理站”等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能外,还要赋予其履行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及全人群健康管理等的新职能。 “社区医康养综合服务站”的服务对象虽然覆盖社区所有人群,但65岁以上老人、慢病患者和残疾人是主体,这些人既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对象,也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对象。过去的社区医康养资源很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和养生保障类服务,新建的“社区医康养综合服务站”虽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居家养老服务齐头并进,但居家养老服务最重要且包含其他三类服务。为此,应把拓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社区医康养综合服务站”的主体业务和整体工作的主要“抓手”,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实施“注册制”服务、“套餐式”服务和差异化、个性化服务相结合,通过突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带动其他服务顺利开展。
|